滨州市第五场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召开

2022-03-16 21:15:14      来源: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量:

 

今晚,滨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五场新闻发布会召开,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副组长,市政府副市长杜玉杰通报我市疫情进展情况和下一步防控举措。

3月15日14时至3月16日14时,我市报告新增确诊病例20例,其中,阳信县15例、惠民县4例、邹平市1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28例,其中,阳信县21例、惠民县5例、邹平市2例。

截至3月16日14时,全市本轮疫情累计报告确诊病例52例,无症状感染者44例。上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均在定点救治医院隔离治疗观察,病情平稳,无重症病例。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疫情防控进入关键时期。为有效应对当前局面,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我市主要采取了以下举措:

一是全力做好医疗救治。抽调省市40名呼吸、重症、感染等医疗专家组建医疗救治专家组,其中8名专家组成专家会诊团队,24小时派驻定点救治医院进行会诊,完善治疗方案,每日会诊研判,指导定点医院做好医疗救治。抽调全市160名医护人员,组成9个救治梯队,随时待命开展医疗救治。坚持“一人一策一方案”,对所有阳性病例进行中西医结合治疗,并适时进行心理辅导,全方位保证治疗效果。

二是持续推进流调溯源。市、县两级流调队不间断推进流调、排查、溯源、分析等工作。动态调整封控区、管控区、防控区,严格落实相应防控措施,坚决防止风险外溢。

三是全员开展核酸检测。3月15日,启动全员核酸检测,目前全市采样力量已全部启动,后续根据检测情况,继续加大核酸检测力度,全面排查潜在感染源,推进社会面“动态清零”。同时,加强核酸检测规范管理,明确专人组织,规范采样流程,优化组织时序,严格防护措施,坚决杜绝交叉感染。

四是加快扩容医疗资源。备足备齐隔离救治资源,全力推进新建、改扩建工作,确保满足隔离、救治需求。

五是全力抓好民生保供。疫情发生后,我市迅速启动应急保供预案。目前,全市共储备小麦63万吨、面粉1.6万吨、食用油4243吨、蔬菜2654吨、肉类4507吨、鸡蛋2133吨,可满足居民生活需求,商超零售价格总体保持稳定。我市将继续完善应急保供体系,调整备货采购计划,确保各类物资供应充足、价格稳定。

 

随后,媒体记者就大家关心的问题进行提问。

 

大家现在比较关心确诊患者和无症状感染者的救治进展,请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市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市计划生育协会党支部书记、常务副会长李梅生:

 

目前我市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共收治确诊病例52例,无症状感染者44例。确诊病例中普通型4例,其余48例均为轻型。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感染者医疗救治,坚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市医疗救治专家组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组建高水平救治专家团队,全力提高医疗救治能力。市级专家团队24小时驻点指导,与病区救治团队每日多次视频连线、会诊研判,随时调整优化治疗方案。专家团队专门配备院感专家,全链条指导监督做好感控工作。全市抽调160名医护人员随时待命,根据病情需要第一时间进驻病区,全力开展救治工作。二是坚持“一人一策、中西医结合”原则,实施精准治疗。目前,定点医院收治的病例症状较轻或无症状,对于确诊病例,全部按照“一人一策”,坚持精准施治,针对病情变化,给予抗病毒、中医药治疗;对于无症状感染者,全部实行隔离医学观察,口服中成药恢复体力,帮助感染者快速清除病毒。三是关注特殊群体,全面做好孕产妇和儿童感染者的救治。针对孕产妇和儿童感染者,专门抽调23名产科、儿科等方面的专家指导救治诊疗,专门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孕产妇医疗诊治应急预案》,全力做好孕产妇及儿童感染者的医疗服务保障。

下一步,市疫情防治与专家组将继续密切关注患者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配合中医药支持疗法。同时派驻心理专家做好心理疏导,保持患者情绪稳定,加快康复进程。

 

 

在疫情防控过程中,公安机关是如何打击违反疫情防控规定,不服从管理、造谣传谣等行为?

市联防联控与社会稳定组组长,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袁海泉:

 

当前我市疫情形势严峻,广大党员、群众众志成城、携手战疫,各项防控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落实,但也有个别人无视有关法律法规,甚至以身试法,影响、扰乱疫情防控秩序和社会安全稳定,这是对其个人、对他人、对社会的不负责任,公安机关必将依法严惩。

 

对于疫情期间的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以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阻碍执行职务、寻衅滋事等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疫情防控期间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不配合政府及工作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随访、管控等各项疫情防控工作的,不主动申报、故意隐瞒疫情及行程信息、不严格落实居家隔离、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疫情防控措施的;

(三)编造虚假疫情信息,或者明知是虚假疫情信息而故意传播的;

(四)随意殴打、辱骂、恐吓他人的,发泄情绪、寻求刺激、逞强耍横、起哄闹事的,强拿硬要、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五)以暴力、威胁、侮辱、谩骂等方法阻碍疫情防疫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疫情防控措施的;

(六)囤积居奇,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防护用品、药品及其他涉及民生的物品价格,扰乱市场秩序的;

(七)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引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

(八)实施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扰乱社会秩序和疫情防控工作的。

 

3月11日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查处涉疫违法犯罪案件6起,打击处理5人,训诫5人。

 

疫情防控是全社会和全市人民群众共同的责任。借此机会,再次呼吁广大市民朋友,在党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觉遵守防疫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积极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不造谣、不传谣,齐心协力、共克时艰,为全市疫情防控工作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共同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役”,为建设更高水平富强滨州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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