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实行社保费医保费征缴“一窗受理”

2019-10-29 13:06:58      来源:滨州人社      阅读量:

10月27日,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和滨州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发布《关于实行社保费医保费征缴“一窗受理”的联合通告》,全文如下:

  关于实行社保费医保费征缴“一窗受理”的联合通告

  为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效率,切实方便参保单位办理,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疗保障局实行社保费医保费联合征缴的工作要求,我市于2019年10月28日起实行社保费医保费征缴”一窗受理”。现将有关事项联合通告如下:

  一、承办事项:市直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的登记、缴费基数核定、月缴费数额确认、打印发票等业务实行联合征缴。

  二、窗口设置:市直社保费医保费服务窗口合并,设置于滨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社会保障板块K3、K4窗口。

  三、服务流程:市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合属办公,同步办理征缴业务, 实现“一窗受理”。

  四、其他社会保险、医疗保障相关业务按原有流程办理。

  五、业务咨询电话为人社咨询服务电话12333。

  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滨州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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