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18人被集中公开审判,立即送押执行!

2019-06-05 12:27:09      来源:平安邹平、滨州交警      阅读量:

6月4日上午,邹平市人民法院集中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机动车驾驶人。18起案件中的18名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醉酒司机”,分别被判处一个月到三个月拘役,并处罚金,受到了法律的惩罚。

邹平公安出动30名警力参与送押工作,当日送押8名罪犯到看守所执行!

集中公开审理危险驾驶案件,当庭宣判、当日送押,规模之大、力度之大,这在邹平还是第一次,充分彰显了公安司法机关严打危险驾驶行为,维护人民生命安全的坚定立场。

酒后驾车,这些司机受到法律制裁

为扩大影响,增强震慑力,庭审中,邀请群众、当事人家属及新闻媒体参与旁听,以案为鉴。18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均无异议,均当庭表示悔罪认罪。其中,张某亮醉酒驾驶轿车沿会仙三路由东向西行驶,与他人车辆发生事故。经鉴定,张某亮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06.1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负事故全部责任,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宣判过后,他们后悔万分

听到判决结果,被告人纷纷表示:以后牢记教训,遵纪守法,不要抱侥幸心理,喝酒驾驶不但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都造成很大的伤害。

 

对于酒驾,许多人依旧抱有侥幸心理

自2011年5月1日危险驾驶罪入刑以来,危险驾驶案件的数量呈逐年下降的趋势,但还是有很多人抱着侥幸心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这些‘醉驾’案例中,一些人在明知‘醉驾’的社会危害性和触犯法律的严重后果,还做出如此行为。我认为是侥幸心理作怪和犯罪成本太低。”参加旁听的邹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池胜峰谈到了“醉驾”案高发的根源。

池胜峰表示,目前,邹平市公安机关正在开展交通违法大整治行动,公安机关将不断加大打击危险驾驶犯罪力度。

在此提醒广大司机们: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应成为司机开车的基本原则,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切莫以身试法。

 看一下看守所中的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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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力维护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同时也为即将到来的高考、中考以及端午节假期创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滨州交警近期连续组织开展各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查处,行动以城乡结合部道路、辖区主干道、餐饮娱乐场所周边道路作为整治重点路段,把易发酒后驾驶的20时至24时作为整治重点时段,以小轿车、摩托车、面包车酒驾重点违法行为为重点整治对象,采取定点检查、流动巡查相结合的勤务模式,坚持“逢嫌必检”,加大对酒驾、醉驾、超员、超载、涉牌涉证、非法改装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形成严查严管高压态势。

     自5月27日集中行动开展以来,共查酒驾312起,醉驾21起,超载997起,超员206日,涉牌涉证792起,非法改装135起,有效震慑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珍爱生命  远离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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