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医保局和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个人账户的去留终于有了定论。该文件规定:实行个人(家庭)账户的,应于2020年底前取消,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已取消个人(家庭)账户的,不得恢复或变相设置。 2016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统筹为城乡居民医保。原新农合、原城镇居民医保中有个人(家庭)账户的,也带进了城乡居民医保。有的地区在统筹城乡居民医保的过程中,设置了个人(家庭)账户过渡。这样,现在部分城乡居民医保中也有个人(家庭)账户的存在。 提醒大家注意,这次国家医疗保障局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通知》针对的是城乡居民医保,并不是所有医保个人账户。也就是说,只有城乡居民医保中的个人(家庭)账户会被取消,城镇职工医保不会受到该《通知》的影响。 这些年来,医保个人账户结余过多,基金沉淀规模较大,直接衍生了一些突出问题,在城镇出现一类典型现象,即医保卡变成购物卡!在不少城镇地区,医保卡成为在药店消费米面粮油、保健品、化妆品等日常生活用品的购物卡,其真正的价值没有很好地体现。本应该用来救命的钱,却变成了一笔闲钱,这显然与医疗保险制度设计的初衷相违背。 很多人担心,如果医保中的个人(家庭)账户要被取消,那自己卡里剩下的钱会不会被“清零”,就没有了? 其实,门诊统筹报销的费用本来就不属于个人(家庭)账户,更不存在年底清零一说。换句话来说就是:就算取消个人(家庭)账户,医保卡余额也不会清零,应该会把参保居民个人缴费部分和政府补贴部分资金计入统一的统筹基金账户里,不论是住院还是门诊就医,都可以按规定比例报销。 虽然对于少部分人来说,医保的个人(家庭账户)没有了,但是接下来就是门诊统筹待遇的开始,城乡居民也和城镇职工一样享受门诊的报销待遇了,这样看病报销会越来越方便,获报销比例也会慢慢变高。 这一系列措施将为城乡居民享受医保待遇提供更精准、更合理的价值,值得所有人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