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记者从中央文明网获悉,中央文明办公布了全国文明城市中的28个省会(首府)、副省级城市2018年文明城市年度测评结果,和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中的141个地级以上城市、城区2018年文明城市年度测评结果。其中,滨州列地级提名城市62位。相关情况如下: 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中的141个地级以上城市、城区2018年文明城市年度测评结果 一、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中的141个地级以上城市、城区2018年文明城市年度测评成绩及排名 二、对出现材料造假问题的18个提名城市、城区予以通报批评 对报送的测评工作材料中有个别文件资料存在明显弄虚作假问题的北京市石景山区、河北省保定市、山西省晋城市、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上海市松江区、江西省新余市、湖南省邵阳市、湖南省益阳市、广东省梅州市、广东省湛江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重庆市大足区、四川省雅安市、青海省海东市、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18个提名城市、城区予以通报批评。 三、对2018年测评成绩未达到60分的2个提名城市予以通报批评 对2018年测评成绩未达到60分的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青海省海东市予以通报批评。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