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保合作 长护相伴 保障相随

2021-01-07 10:55:55      来源:滨州市保险行业协会 成瑞      阅读量:

“一人失能,全家失衡。”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失能人员的不断增加,长期护理的社会需求日益旺盛,家庭护理功能相对弱化。高昂的护理费用让不少家庭尤其是独生子女家庭背上了沉重负担,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无疑是解决这一难题的大福音。
家住我市某小区赵某某,现年72岁,因脑中风后遗症瘫痪在床,由其配偶,已经75岁的李某某负责平日的照料,赵某某两个儿子都已去世,仅有的亲人就是大儿子的遗孀和两个孙女,但其大儿媳一人本身要担负起两个孩子的赡养费用,实在无暇顾及赵某某,只能由老伴单独照顾。而他老伴本身年事过高,身体本来就不便,为分担李某某的护理压力,其家中便雇请了日间保姆。两个孩子的学杂费、保姆费用、生活费、慢性疾病医药费等等,这一系列的变故导致其家庭经济情况捉襟见肘。
2017年12月,为健全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社会保障体系,着力解决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障问题,我市出台了《关于试点推行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基金征收、拨付和经办流程、服务标准、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日常管理工作,通过商业保险公司承保或购买服务等形式,委托具体承办。2018年1月,职工长期护理保险率先在市直、开发区、高新区试点开展,由人保健康具体承办。经过一年多的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趋于成熟。2019年10月,长期护理保险由点到面推广,由人保财险、太平洋人寿、中华联合、人保健康4家保险机构承办,实现了全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全覆盖。
2019年3月,李某某在社区通知下了解到长护险,向人保健康滨州中支提出申请,通过初评、复评及公示后赵某某享受家护待遇45元/人/日。长护险的补贴可以填补其医药和生活费用支出,有效缓解了其家庭生活压力。同时,公司长护险巡查工作人员按月定期前往赵某某家中,送去关怀的同时,对其护理状况作出评估和指导,提高了其护理水平。截至2020年12月,全市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人数达1800余人,4家承办保险机构累计支付长期护理费1653余万元,支付人次1.14余万人次。如今,“政保合作、保险服务、职工受益”的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不断优化政策、放宽门槛,实现了让更多失能人员得到更大的实惠,切实减轻了参保患者家庭的经济负担,各承办保险机构的专业化评估、巡查、理赔服务也得到了市医保局和参保职工的高度认可。
作为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险制度,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被称为社保“第六险”,是老龄化时代一个特殊的缓冲垫。政府通过向保险公司购买服务的方式,在公共服务领域充分运用市场化机制,将商业保险引入医养结合创建工作中,成为政府改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的有效工具,大大提高了社会管理效率。下一步,我市保险业将继续发挥自身优势,提高经办社保业务的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质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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