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商业保险经办优势,提高百姓医疗保障水平

2020-05-22 18:45:28      来源:滨州市保险行业协会 王前进      阅读量:

2014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了政府通过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服务等方式,在公共服务领域充分运用市场化机制,积极探索推进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开展各类养老、医疗保险经办服务,提升社会管理效率。
我市自2013年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2014年,又将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纳入了保障范围,也就是目前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该业务就是由我市的商业保险公司人保财险滨州市分公司承办的,自经办以来,公司立足讲政治、顾大局高度,十分重视这项工作的开展。滨城区某村村民石某,多年罹患终末期肾病(尿毒症),常年靠血液透析维持生命,每周的透析,给自己和家庭带来精神和经济上的双重打击。2019年石某透析医疗费用共计13多万元,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前提下,又通过居民大病保险报销1.6万元,扶贫补充医疗保险报销1.1万元,剩余个人负担0.5万元,个人合规费用自负占比3.8%。截止4月底,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累计补偿19673人次,共理赔4037万元。
2017年滨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试点推行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意见》出台后,我市保险公司积极与各级医保部门对接联系,努力推进长护险在我市的尽快落地。目前共有人保财险、人保健康、太平洋人寿及中华财险4家公司承办了滨城区、沾化区等6个县区城镇职工长期护理保险业务,截止4月底,共有1659人获得长护险理赔,理赔金额共248万余元。2018年11月,滨城区刘女士到人保健康滨州中心支公司为其母亲申请长期护理险家护待遇,当月滨州杏林医养健康管理中心组织初评人员前往其家中进行初评,按照失能评定量表规定内容评定,最终初评分数0分。此后,保险公司组织复评人员前往其家中进行复评,经过公司复评,最终评定分数0分。在市医保局进行公示后,刘女士的母亲在12月开始享受45元/床日家护待遇。
在经办城乡民居大病保险和城镇职工长护险的基础上,我市保险公司又与各级医保部门开展更深入的合作,积极探索推出更多、更优质的保障服务。目前部分县区已委托保险公司经办的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及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等业务。
在做好各类经办社保业务的同时,保险公司也在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大病保险的限额每年都在稳步提高,全市基本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现已全部实现基本医保、居民大病保险、扶贫补充医疗保险 “一站式结算”报销服务,出院结算只承担自负部分,极大方便广大居民。
可以看出,政府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竞争引入商业保险公司经办社会保险业务,借助商业保险公司专业化的机构、网络、运营、人员、服务等优势,建立更高效、更立体的医疗保障体系,增强了公共服务能力、放大了保障效应、缓解了人手不足、经费紧张和服务压力增大之间的矛盾,同时也提高了医疗资金的运行效率。下一步,我市保险业将继续发挥自身优势,提高经办社保业务的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质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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